学生处工作职能
学生处是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能有:
一、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配合各分院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二、对全校各分院学生工作行使监督、检查、协调,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服务。
三、负责制定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予以监督实施。
四、负责对各分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服务、考核、评比工作。
五、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业务培训和考核;配合评价处、人事处对辅导员进行评价和聘任工作。
六、配合教务处完成新生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和学生奖惩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学生校纪校规教育。负责对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证发放、毕业证制作工作。
十一、配合招生办迎接新生报到及注册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