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高校科研信息统计工作,现组织我校教师开展2021年度科研信息(成果)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5日
2.人员范围:全校教职工
3.成果形式:
(1)发表学术论文(2)专著/编著或教材(3)研究或咨询报告(4)理工学报(5)新增专利及转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6)获奖论文、课题、个人科研获奖(7)社会服务(讲座报告、为社会开展培训工作、社会服务产生经济效益、技术转让产生经济效益)(8)学术兼职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位教师认真查看附件内容,仔细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并一一对应提供扫描件。
2.扫描图片需粘贴到word文档中,文档以成果人姓名命名。文档内容格式为成果人姓名(字号:二号、黑体、居中)+扫描图片。
3.本次统计,先经个人填报再提交给各院部秘书,秘书将本院部材料收集后汇总(支撑材料及汇总表分别按附件中所提供的文件包/表格归类,无需另改动表格形式),并以部门为单位于2021年12月5日16:00前发送至联系人QQ。
4.2020年末,未被科研处统计过的成果(未提交),可补交材料,按“2020年末科研成果统计”文件包中要求进行填报。
本次科研成果统计也将作为教师个人及部门2021年绩效考核审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孙思懿 电话:54975
附件1.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
附件2.2020年末科研成果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