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科研水平和质量,请各院部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术活动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方式
各院部可邀请校内外专家、面向教师或学生举办专题学术报告、知识讲座或培训会。
二、学术活动内容
1.围绕本专业、本学科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前沿性等内容开展学术活动。
2.围绕横向课题、科技成果及转化、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内容开展学术活动。
3.围绕提升科研能力方面开展学术活动。
三、学术活动要求
1.院内主讲人原则上应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2.本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学术活动。
3.每次活动之后均需将有关材料及1篇新闻报道提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孙思懿
联系电话:131497849785 54975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