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关于举办2019年大学生演讲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一、比赛宗旨

今年五月四日是“五四”运动一百周年纪念日,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节日,继承“五四”传统,弘扬“五四”精神,激发爱国热情,激励引导学校广大团员青年坚定永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决定以“传承 ‘五四’精神,牢记青春使命——纪念 ‘五四’运动一百周年”为主题,在全校同学中开展演讲比赛。

二、参赛对象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17级、2018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报名方式、比赛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各分院在初选的基础上,推荐三名选手参加比赛。将名单于2019年4月12日前报到技能部演讲与口才教研室马丽老师处。

比赛时间:2019年4月24日下午13:30-16: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南校区报告厅

四、竞赛内容

演讲的主题是:“传承 ‘五四’精神,牢记青春使命”。同学们可根据这一主题自拟题目。

五、   参赛作品要求

主题内容与传承“五四”精神、牢记青春使命相关,贴近生活,富有鲜明的时代感,传播正能量。

六、竞赛形式

选手根据指定的主题自拟题目进行演讲,时间为5分钟。

七、评分标准

演讲内容(35分):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新颖;材料典型,生动感人。

语言表达(30分):语言表达自然流畅;讲普通话;语速恰当,节奏张弛有度。

态势语言(20分):能较好地运用表情、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达意;着装得体,自然大方。

演讲效果(10分):脱稿演讲,具有感染力;富有激情与韵味,能够调动现场气氛。

时间掌握(5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演讲,不足时或超时酌情减分。

八、奖项设置

根据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组)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由辽宁理工职业学院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获创新学分1分,二等奖获创新学分1分,三等奖获创新学分0.5分。

    九、承办单位

技能部演讲与口才教研室

办公室地址: 北校区主楼1207

联系人:马丽老师(手机13504063455)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传真:0416-4580666   辽ICP备10013612号-1 辽ICP备10013612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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