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1-04 浏览量: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辽教发【2021】58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相关专业的星级评估自评报告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以下四个专业通过校级评审,现进行公示。
序号
学院
参加评估专业
备注
1
机电学院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点击查看自评报告
2
信息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全媒体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4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5日,如有疑问,请与学校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416-211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