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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财经学院 | 发布日期:2023-11-27 】

财经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训室安全工作实行实训室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训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各专业负责人对所分管的实训室及附属场所安全负责。

二、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维护仪器设备,保证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行。离开实训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各实训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

三、实训室人员不得将大门、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

四、各实训室安全责任人必须每日查看实训室安全情况,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各实训室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所属各实训室的防火、防水、防腐蚀、防辐射等情况,做到定期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

六、节假日期间,各实训室责任人对各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节假日实验室安全。

七、学院定期检查所有实训室的安全情况,每学期放假前对各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封闭各实训室,以确保做好假期实训室的安全。

八、实训室的安全必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察职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并向有关方面报告,对知情不报,玩忽职守者,给予严肃处理,发现丢失,被盗等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

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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